本報訊(記者楊昊霆)省財政廳、省工信廳、省物價局等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,明確我省涉煤收費和基金項目共10項,同時停止征收5項、公佈取消11項不合理及違規設立的收費項目。
  10項保留的涉煤收費和基金項目分別是:礦產資源補償費、排污費、水土保持補償費、水資源費、鐵路護路聯防費等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,以及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設基金、森林植被恢復費和生態補償基金等5項政府性基金。
  5項停止征收的收費和基金項目分別是:煤炭價格調節基金、煤礦維簡費、煤炭安全生產管理費、水土流失防治費、煤炭計量費。
  11項公佈取消的違規設立的基金和收費項目分別是:運煤專線建設基金、應急保障專項基金、安全押金、煤炭出境管理費、煤炭資源開發補償費、環境治理補償費、採空區治理費、煤炭運銷管理費、IC卡費、中煤規費、標識卡費等。  (原標題:我省停收5項涉煤收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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