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蕾 臧宏年
  在利益的驅使下,竟把用過的一次性輸液器、血液透析器等塑料類醫療廢物進行分揀、粉碎變賣。經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近日以污染環境罪判處被告人汪美虹有期徒刑一年零一個月,緩刑一年零六個月,並處罰金4000元。
  55歲的汪美虹一直在家從事廢舊塑料回收加工。2013年的一天,有人免費送了一車醫療廢物請汪美虹幫忙加工。原料非但不要錢購買,反倒以每斤0.3元的加工費進行回收。無本取利後,汪美虹動了心。從2013年5月初至7月,汪美虹在未取得主管部門頒發許可證的情況下,多次從睢寧縣沙集鎮等地購進廢舊血液透析器、一次性輸液器、醫用針頭等醫療廢物,專門對醫療廢物進行粉碎、分揀後變賣塑料。
  同年7月3日,宿遷市環保局宿城分局在執法檢查中將其查獲,現場扣押的醫療廢物累計重量為8.15噸。經認定,汪美虹所處置的廢棄物為危險廢物。(劉蕾 臧宏年)  (原標題:加工醫療廢物 污染環境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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